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记者张晓松、李江泓)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22日召开,各代表团已全部抵京。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切实维护企业职工权益、关注农民工、进一步发挥工会作用,成为代表们普遍关注的三大热点问题。 用集体合同把职工权益保护起来 背景链接:过去6年间,安徽马钢集团工会两次代表公司7万职工与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经过企业和工会协商制订,在正式签字后具备法律效力,通过媒体公之于众,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手持合同,马钢职工每年涨一次工资;职工购买住房,企业补助约占三分之一;企业平均每年为每位职工补贴医药费1000元。 代表评说:马钢集团工会主席李克章:企业发展了、效益上去了,职工理所应当得到实惠。实践证明,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是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办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劳动关系日益复杂,矛盾大量增加,当务之急是建立起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机制。企业应当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直接保障职工的政治民主权利;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用集体合同规范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在企业的经济利益。 谁拖欠民工工资就砸谁的饭碗 背景链接:当前,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职工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已达9400万。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代表评说:江苏省昆山市总工会主席顾志中:在我们那里,拖欠和克扣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现象一度比较严重。为此,我们首先在建筑行业建立了工资支付担保制度,谁拖欠民工工资就砸谁的饭碗。今年7月,昆山市政府作出决定,凡是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先向市总工会交纳5万到50万元的“信誉保证金”和不低于工程总额5%的“保证金”,否则建设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工程完毕后,如果经劳动部门查实,施工单位没有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信誉保证金”和“保证金”全额退还;否则要没收“信誉保证金”,并以“保证金”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两年内该企业不得进入昆山市建筑市场。进城务工人员在经济和社会地位上一般都处于弱势,对他们的权益维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工会组织应当努力成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坚强后盾。 工会要做“稳定器”和“减压阀” 背景链接: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我国一些地方出现职工下岗情况。辽宁省原有1000万产业工人,通过国企改革、下岗分流和减员增效,现在还剩800万人。 代表评说:辽宁省总工会主席徐德明:下岗失业人员和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面临着四大难题:就业难、就医难、住房难和子女上学难。在这种形势下,工会组织一定要起到“稳定器”和“减压阀”的作用,稳定职工情绪,为职工办实事,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辽宁有14个市级工会开展了困难职工帮扶行动,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帮助一批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辽宁省总工会已经建立起职工互助医疗体制,每个困难职工一年只需交纳15元,工会一年再补助15元,职工最高可报销医药费3万元。辽宁各级工会组织还发起“百万助学行动”,拿出100万元,一次性补助每个困难职工家庭的大学生4000元。事实证明,只要想办法,动脑筋,就一定能为职工办几件实事。(完)(来源:新华网)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