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葛红霞报道 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征稽局获悉,省政府在日前发出的紧急通知中,针对我省交通行业收费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减免政策。从5月1日起到9月30日,全省出租车解除报停限制。另外,正在营运的出租车养路费减半征收。
省交通征稽局已向全省各征稽处发出通知,自2003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对旅游、公路客运、出租汽车(包括小汽车、中巴、大巴)行业,其社会客运车辆解除全年报停4个月的限制,专业客运车辆允许报停,车辆报停、延期报停期间免征养路费和客建基金。公路客运车辆客建基金减半征收。出租车中的小型客车(8人座位以下)、吉普车的养路费分别由现行的每月每辆240元、180元减为每月每辆120元、90元。据了解,过去车辆报停不能超过4个月,报停期间可以免征养路费。新规定出台后,非典期间效益不好的社会客运车辆可以不受报停时间的限制。据悉,全省各征稽处都已做好了微机程序调整工作,开始按照新的征收规定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