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25日讯(记者董震实习生曹燕通讯员金石)今天,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向新闻界宣布,原历下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局长邵月平贪污、受贿、行贿案已于近日审结,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判决下达后,邵月平没有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现年44岁的邵月平被捕前任济南市历下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局长。连续两届当选为济南市人大代表,曾被评为历下区“十佳公仆”、“山东省新长征突击手”等。2001年1月,邵月平因涉嫌受贿罪被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立案查处。 法院审理查明,邵月平贪污受贿几乎到了雁过拔毛的地步,在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工作调动等方面,决不放过任何一个发财的机会,甚至多次将已经退给别人的受贿款又变着法儿“要”回来。自1994年底至2000年10月,邵月平利用担任历下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主任、历下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先后42次收受或索取13家单位和个人的贿赂共计23万余元,贪污30万元。1996年9月,历下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将其13·94亩土地的使用权以900万元转让给一家公司,该公司以成本价将其所有的一个单元的住房折抵部分价款。其后,邵月平以单位急需资金为由,要求该公司将折抵住房的成本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价30万元支付给他,并据为己有。1998年5月,邵月平为达到低价购地的目的,通过关系向济南郊区某村村委会主任李某行贿4万元,先后从该村低价购买土地14·98亩,用赃款建造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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