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靳曼 实习记者 大林)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昨日联合召开陕西地方立法联席会议,会议通报了至2008年我省将要制定的102件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分经济类、社会类和其他等类别,共102件。其中经济类55件,有《陕西省政府投资条例》、《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陕西省信息化管理条例》、《陕西省体育产业发展条例》、《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修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陕西省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条例》以及老百姓关心的《陕西省出租汽车条例》、《陕西省价格监督条例》和《陕西省扶贫开发管理条例》等项目。 社会类36件,涉及《陕西省见义勇为褒奖条例》、《陕西省城市社区管理条例》、《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陕西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修订)》、《陕西省中小学收费管理条例》、《陕西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修订)》、《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医条例》和《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等项目。其他还有《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陕西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陕西省信访条例》、《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陕西省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等。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