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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言爆炸索巨款 财迷心窍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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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9日23:07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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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南京一青年男子竟然以制造爆炸事件相恐吓,向一证券公司敲诈勒索35万元巨款。昨天,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决该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
现年27岁的朱宏伟,出生于河南省清丰县,现居住在南京市,无业。受过高等教育的朱宏伟整日做着发财暴富梦。今年8月14日下午,他几经策划预谋,填写了一张交通银行35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凭条,并写了一封短信,上写“按存单去交行办好,否则将引爆暗藏在大厅内的炸药……”当晚9时许,朱宏伟将该信及填好的存单,由门缝插入华泰证券公司门内。公司领导获悉后当即报警,警方接报后于当日将朱宏伟抓获归案。(李自庆 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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