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10日)上午,广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为即将举行的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准备。定于3月21日开始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完成市级国家机关的换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关于市十二届人大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草案)、关于市十二届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草案)、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等内容。 常委会议题:立法杜绝烂尾楼 在昨日(3月10日)召开的广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与会人员继续审议《广州市房地产开发办法(草案修改稿)》。有委员提出,该《办法》应对防止出现“烂尾楼”作出相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办法》的草案从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就开始审议,由于该法规与群众利益关系极为密切,常委会委员及相关人士对草案的修改也提出诸多意见和建议。陈耀华委员说,制定这个法规要防止今后出现新的“烂尾楼”。过去楼房建到二至三楼就可以出售了,现在在办法中都应该加以限制,以防再出现“烂尾楼”,造成购房者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的不安定。在顾问论证会上,林魏顾问说,“烂尾楼”不一定就是开发公司的资质有问题,关键是主管部门如何管理好。李伯侨顾问指出,许多部门都想插手房地产业,牟取利益。要处理好由于部门职权划分产生的矛盾和问题,防止腐败。 李焕新顾问指出,政府部门应该从偏向资质管理转变为偏向后续卖楼的管理。房地产行政管理措施最多,但群众的意见也最多。记者贾云勇 通讯员林伟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