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林雨)婚礼本是人一生之中的大事、喜事,而经过精挑细选的“伴郎”和“伴娘”更能为婚礼增光加彩。但在河源市一个婚礼上,“伴郎”却将醉酒“伴娘”脱光了搂着睡大觉,事后又“美其名曰”怕其着凉。记者昨日获悉,这个伴郎最后被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一审判刑3年。 转自搜狐 据了解,本案被告人彭某,男,23岁,大学毕业后待业,家住河源紫金县紫城镇。2002年12月23日中午,该镇钟某夫妇在镇上的某宾馆举行婚礼,身为钟某朋友的彭某被选为“伴郎”,在婚礼上与女方的代表“伴娘”温某花样不断,闹个不亦乐乎,钟某由此对温某大有情意。席间,不胜酒力的温某醉倒在桌上,被新娘送入宾馆的房间休息,时刻注意着温某的彭某立即尾随进入房间,说要照顾温某,新娘便感激地退出房间。彭某立即将房门关上并反锁,回到床边仔细端详。酒后熟睡的温某艳若桃花,彭某是越看越爱,环顾四周无人,一咬牙便动手将温某的衣服脱光,然后自己也躺在床上搂着温某睡。 转自搜狐 当天下午,服务员来查房间后,惊醒了沉睡的温某,发觉自己光着身子被彭某搂着,立即大声叫喊,彭某仓惶逃走。当月25日,彭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今年4月7日,紫金县检察院以彭某强制猥亵妇女向紫金检察院提起公诉。 转自搜狐 对于检察院的起诉,彭某为自己喊冤,称当时因为温某喝醉了,自己觉得她穿着衣服睡觉不舒服,便帮了个“忙”,后又怕温某着凉,便将“忙”帮到底,用自己的身体给温某予温暖,自己其实是在照料温某,怎么能说是“猥亵”她。针对彭某的自我辩护,公诉机关列举了8份证据证明温某被“猥亵”的经过,而受害人温某也含泪诉说自己被非礼的情景。 转自搜狐 据此,紫金法院审理认为:彭某趁妇女醉酒、熟睡之机,违背妇女意志,搂抱妇女睡觉是变相的强制猥亵,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故作出以上判决。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