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跨足黑白两道 台“立委”提案规范警察卧底
2002年4月30日16:55 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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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主进步党籍“立委”汤金全4月30日表示,岛内犯罪手法日新月异,警察为突破侦查方式瓶颈,被迫实施卧底侦查为辅助工具。但是卧底办案仍未完成“法制化”,导致卧底侦查人员游走于法律边缘,因而他提出“卧底法草案”,希望能充分保障卧底人员的权益。
据台湾媒体报道,汤金全(高雄市)上午指出,目前犯罪手法层出不穷,贩毒、枪械及组织犯罪日益庞大,为突破侦查瓶颈与搜证需要,台湾司法警察机关早已运用卧底侦查手段。但实施卧底侦查可能侵害人民的基本权益,因此有必要透过“立法”赋予卧底侦查的“司法”授权,并藉此保障卧底人员的合法权益。
汤金全提出的草案规定,卧底侦查仅限于有限范围内,而且限制卧底侦查的运用必须是最后迫不得已,须在其它侦查方式显然无效果或有重大困难,才能实施卧底侦查。
草案中规定,卧底侦查必须使用化名,卧底侦查人员的身份在行动终结后保密。审判程序中卧底人员身份公开后,如果本人或他人生命、身体、自由安全受到威胁,可以拒绝出庭作证。
汤金全表示,卧底侦查是对付重大及组织犯罪的利器,但是目前法律对于犯罪侦查的规范密度太低,唯有尽速完成“立法”,才能避免不肖司法警察假借卧底办案跨足黑白两道,同时兼顾“人权保障”、犯罪控制及卧底警察安全。(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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