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称赖昌星申请“难民”被拒符合基本事实
2002年6月22日16:00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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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6月22日消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今天(22日)就加拿大温哥华难民法庭当天驳回了赖昌星及其家人的难民资格申请一事,认为这一决定符合基本事实。
刘建超说,众所周知,赖昌星是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首要犯罪嫌疑人,其犯罪事实证据确凿。他根本不是什么“难民”,而是畏罪潜逃的犯罪分子。我认为,加拿大主管机关依法作出拒绝给予赖昌星“难民资格”的决定符合这样一个基本事实。
加拿大温哥华一个移民和难民法庭21日作出裁决,拒绝为涉嫌中国厦门“远华”走私案的通缉重犯赖昌星及其家属提供政治避难。
据悉,宣布裁决之后,加拿大移民局立即把赖昌星送入了监狱。加移民局一名女发言人说,移民局正等待把赖昌星引渡出境的命令,但何时引渡还要在24日举行的拘留听证会上确定。
裁决书说,经过6个月审理,法庭认定,赖昌星“犯下了重大罪行,且犯罪动机与政治无关”,同时他本人与家属也未能证明自己受到了所谓“政治迫害”,所以不具备获得加拿大难民身份的资格。赖昌星可在15天内就这项裁决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
受到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走私要犯赖昌星1999年举家从香港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政府根据中方要求把赖昌星软禁在其位于温哥华郊区的一所住宅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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