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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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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5日09:07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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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近日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有关部门关于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情况汇报,并对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也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当前工作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形势下,党中央始终关心挂念着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精神做了大量的工作,扶贫济困卓有成效。同时也要看到,目前群众生产生活中还有不少实际问题需要解决,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尽可能多的生产生活保障。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从贯彻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关心群众生活、解决好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把它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要做的工作很多。各地各部门都应当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着力解决好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农村五保户的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对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政策,继续做好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要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做好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长期亏损、停产、半停产困难企业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要进一步落实扶持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要切实安排好灾区、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他们吃饱穿暖、安全过冬,国家安排的冬令救济款、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必须在春节前落实到村到户。要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用于解决人民生活问题的资金投入,并加快资金调度,及时将这些资金拨付到位。
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综合国力有了很大的增强。我们具备了比较厚实的扶贫济困的物质基础,有条件有能力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倾听群众的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扎扎实实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实实在在为群众谋利益,团结和带领群众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不断改善生活。
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扶贫济困、助人为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社会的优良风尚。大家都来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这项工作就能做得更好。
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有新改进,有新气象。要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上,尤其要有一个好的工作作风。工作一定要深入要细致,真正把帮助困难群众的工作落实到户落实到人,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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