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黑英雄”涉嫌受贿罪、聚众淫乱罪被收审
2002年6月7日08:24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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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江苏消息6月5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公安局原副局长李扬涉黑案在该市中级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李扬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聚众淫乱罪。
犯罪嫌疑人李扬曾是江苏省乃至全国有名的打黑英雄。1991年6月,时任淮阴县王营派出所指导员的李扬,孤身面对13名行凶歹徒,勇敢履职,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从歹徒手中夺回枪支,并将一歹徒击毙,后因失血太多,倒在血泊中,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模”荣誉称号。李扬曾获得全国“学雷锋积极分子”、全国先进工作者、江苏省“劳模”、“新长征突击手”等多项荣誉。
199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扬与一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头目司传海(另案处理)交往甚密。经查,该团伙共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组织、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容留他人吸毒、聚众淫乱、私藏枪支、弹药等十多个罪名。
1999年9月1日,该团伙的两名凶犯受人指使,在淮安市闹市区持匕首将个体老板朱某连刺数刀。朱某被刺后在医院抢救9天方才脱险,经鉴定为胸腹联合伤,属重伤害。2001年5月2日案发后,李扬积极出面“拉弯子”,要求被害人私了未果后,致使凶犯逃匿。
经查证,李扬于1998年至2001年多次在白天鹅洗浴中心等桑拿洗浴场所嫖娼、聚众淫乱,并收受贿赂4万余元。江春帆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犯罪分子亲友及包工头等人贿赂3.14万元,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并与李扬等人多次聚众淫乱。
另外,淮安淮阴公安局副局长孙斌利用分管刑侦工作之便,收受犯罪分子亲友马某等人贿赂3万余元,帮助应受刑事处分人员逃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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