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沪上每7000人中拥有一家药店
2002年9月13日08:06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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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9月13日消息:市民购药将更方便了。今后只要走出家门,步行15分钟就能找到药店。昨天,记者从市药监局获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将于9月15日实施,市民开药店的申请手续将简化,只要30天就能得到是否筹建的答复。根据条例,市药监局对药店的分布进行合理规划,年内首先将在居民小区内新增150家零售药店。
根据规划,到2005年,沪上平均每7000个人中就能拥有一个药店。尽管如此,遍地开花的药店还是会开得很有章法。药监局有关人士透露,上海药监局结合了沪上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审查后,对药店的规划将采取合理布局、逐步开放政策。药店之间有间隔,在商业集中区、人口密集区、火车站、医院附近将适当多开一些药店。据悉,世界上发达国家每4000-5000人中就有一家药店,而上海目前每1万人才一家药店。
9月15日之后,开药店的申请手续将简化。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时,先向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办者在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就能得到答复。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向原审批机构申请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人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实施条例》出炉以后,开办药店将成为一大热点。
据悉,今后将会有更多的连锁药店出现在市民身边,让市民买到更丰富的药品。此外,所有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都会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药店将由计算机来管理,从进货、储存到销售进行层层把关。连锁药店的药品还能通过配送中心来调剂,一些快到有效期的药品就会调剂到流量大的医院和药店。
编辑:祁贺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陈里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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