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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又“逃学”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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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7日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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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何璐记者马黎明)富顺县来蓉人员陈明高因违章驾驶火三轮被交警两次挡获,在违章记分满12分后,本应参加学习的陈却选择了"逃学"。昨(6)日,逃学期间仍违章驾驶三轮车的陈明高被交警二分局治安拘留10天。据悉,这是成都交警首次对"逃学"驾驶员予以治安拘留处罚。交警点评:"满分"驾驶员未参加学习并通过复试而驾驶机动车的,为什么要被治安拘留游根据《记分办法》第15条之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机动车驾驶员记分分值已满12分的滞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考试合格后发还。无证驾驶是指没有依法取得驾驶资格以及驾驶资格被剥夺期间继续驾车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此类违章者要被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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