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城8月10日讯(记者陈杰 通讯员丁宏亮)8月6日,柳城县县城大埔镇发生一起少女坠楼事件。一名18岁的少女在与一“不太熟悉”的男子在旅社开房后坠楼身亡。昨日记者获悉,经柳城县警方查明,少女坠楼已排除“他杀”,被认定为“非刑事案”。而意外的是,事发后两天,与少女开房的男子得知少女坠楼后也服毒赴了黄泉。
记者从柳城县治安大队的一位110警官处得知,当日清晨5时50分左右,柳城县110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白阳路某旅社,有一女子挂在5楼临街一侧的外墙上摇摇欲坠,情势十分危急。治安大队正在备勤的一个警组迅速出警。然而,赶到现场时却看到,那名年约十七八岁的少女已坠下、趴在地上奄奄一息,其身下流了一大摊的血。尔后赶来的大埔镇派出所民警与120救护车急将其拉走。到医院后抢救不到半小时,少女便咽气了。
最先目击少女坠楼并向110报警的一位先生说,当时他正在街上晨练,在经过该旅社时忽闻楼上有女子呼喊“救命”。他循声望去,只见一女子悬挂在旅社的外墙上,一只手抓住楼顶用于避雷的一根钢筋,一只手挣扎着想往上爬,不停地哭喊着。见此危情,他急忙找了个电话向110报警求救。但未及他打完电话,少女便坠下了。
大埔派出所的一位警官告诉记者,据旅社的老板说,这名女子是在当天凌晨零时后住进旅社的,当时一起来开房的另有一名年龄与其相仿的男子。他们是开了一辆摩托车来的,两人满身都是酒气。老板曾提出要登记他们的身份证,可都说没带。后来老板就给他们安排了5楼临街的一间客房。老板说,在事发前,大约凌晨4时多的时候,那男子独自开摩托车先走了。
由于事情一开始就显得扑朔迷离,柳城县公安局刑侦部门随即介入侦查。刑警很快就把与少女开房的男子找到了。经调查,少女姓彭,是柳城县龙头镇人;男子姓陈,也是龙头镇人。据称在事发的前一晚上,陈、彭与另几个朋友在一起饮酒。他们原先并不太熟悉,可没想一顿酒后,两人竟然就到旅社开房了。后来,因彭讥笑挖苦陈“阳萎”,陈受不了便骂彭是“鸡”,于是两人争吵。随后,陈便独自离开了旅社。
一位知情的刑警告诉记者,陈某开始并不知道彭坠楼的事。他们去向陈调查情况时,陈还以为是因彭某向公安机关告他强奸了。可令人不解的是,当得知彭某已坠楼身亡后,陈在事发后两天竟在家里服毒自尽了。
这位刑警说,经过调查,彭某坠楼已排除是“他杀”。刑侦部门已作出了“非刑事案”的结论,估计是因为彭某在与陈某吵架后,想不通而产生轻生念头。 作者:陈杰 丁宏亮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