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院校招生有关问题解答(四) (27)军队院校以什么方式对考生进行录取? 军队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都有明文规定,其基本内容是,军队院校招生,在面试的基础上,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方式进行。对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提前单独录取栏填报军队院校的考生,其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所报院校或专业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应将其全部档案材料提供给军队院校,由军队院校择优录取。 (28)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能否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按照国家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其档案材料等均应全部及时移交录取院校,因此,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可能再被地方院校录取。地方院校也不得再行录取。 (29)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填报了所在地区当年招生计划中没有的专业能否被录取? 军队院校的招生工作是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的,每年的招生计划均在应届中学毕业生填报志愿之前数月发布并通过有关的招生办公室设法通知考生。凡与招生计划不相符合的志愿,都是无效志愿,因此,不可能被录取。比如,有的考生填报了不在本地招生的军队院校,有的女生填报了不招女生的专业等,均不会被录取。各位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应在填报志愿之前准确了解情况,经过严肃认真地思考后,郑重填写自己的志愿。 (30)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少数民族考生及烈士子女能否照顾录取? 受地(市)级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及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和烈士子女,在招生工作中的优待条件,执行国家教育部的相应规定。 (31)军队院校怎样发放录取通知书? 军队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一般在每年8月中旬以前发放。 发放《录取通知书》的方式是,凡被录取的考生,由军队招生院校填写《录取通知书》,填写完毕后,交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由该办公室及时无误地发给考生本人。 (32)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怎样去报到? 军队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一般都对考生的报到提出详细准确的要求。考生应仔细阅读这些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的内容执行。一般内容是,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党、团组织关系接转介绍信、生活必需品,自行前往被录取的军队院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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