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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可支付能力在全国排名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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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27日19:14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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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宁2月27日电 过去的五年,广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很大成绩,社会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保障制度已覆盖了城镇大部分企业和职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可支付能力在全国排名第三。
中共广西区委副书记、广西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王万宾今日介绍说,1998年初,广西约有22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部分企业离退休人员不能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广西采取一系列措施,当年12月就实现了"两个确保"。从2000年6月起,广西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面取消差额缴拨、养老金由企业发放的办法,改为全额征缴、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没有发生新的拖欠。
五年来,广西共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55.8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15.83亿元;为63.48万名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145.21亿元。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均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由1997年的299元增加到2002年的583元。城镇失业人员月人均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从1997年的95元提高到2002年的235元。
广西社会保险覆盖面已从单纯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扩展到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已覆盖了城镇大部分企业和职工,得到保障的人数有较大增加。至2002年末,全区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比1997年增加27.52万人。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达10.22万人,比1997年增加8.36万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达到201万人,比启动初期的2000年增加102.5万人。
广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额成倍增长,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1998年至2002年,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累计达到129.19亿元,其中2002年征缴收入34.82亿元,养老保险基金增收的比例在全国排名前10名。全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累计12.94亿元,其中2002年3.96亿元。2002年末,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滚存结余基金可支付能力仅次于广东省、浙江省,在全国排第3名。
同时,由于广西社会保障工作业绩突出,几年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1.6亿元,仅去年就达12.95亿元,大大减轻了广西各级财政承担补贴"两个确保"资金的压力。(郑盛丰 张骁鸾)来源:人民网 2003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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