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学校乱收费举刀
2002年9月19日13:26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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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向学校乱收费举刀
市工商局已对龙岗、宝安、罗湖三区进行检查,还将有更大规模行动
本报讯 (记者张小玲)针对开学后一些学校乱收费现象,昨天,深圳市工商局检查了龙岗、宝安、罗湖三区学校收费情况。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还存在乱收费现象,工商部门已责令其全部退还。据了解,这是今年秋季开学后工商部门第一次清查教育乱收费行动,而更大规模的清查行动还在后面。
本报曝光引起重视
开学后,深圳中小学开始实行“一费制”,严禁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然而本报热线电话不断接到家长投诉,反映一些学校存在收建校费、早餐费、纯净水费的情况。经采访了解,本报曾于9月3日曝光龙岗的坂田小学要求学生交200元建校费的情况。该报道引起了市工商局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并作批示要求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
宝安:多收30元要退
此前有家长反映宝安区翻身实验学校要求非翻身辖区的学生交纳教育成本费,执法人员据此检查了该学校收费情况。针对家长的疑问,该校负责人林校长解释道,学校属于国有民办学校,对翻身区内的常住及蓝印户口学生实行公办收费,而对非翻身辖区的学生则要收取教育成本费,这部分费用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林校长还出示了物价部门的批准文件。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校“一费制”内的项目收费为350元,比核准收费金额多出了30元。执法人员表示,这30元是不合理收费,必须退还给学生,学校当即表态退还。
龙岗:建校费已退还
龙岗区是家长们投诉学校乱收费最多的一个区。为此,市工商局昨天对该区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本报曝光的坂田小学收建校费情况,执法人员来到坂田小学复查该校还有没有收取该项费用。
该校的徐副校长介绍,学校开始收建校费,是因为没有收到“一费制”文件。“一费制”政策出台后,学校当天就停止收取建校费了。随即,执法人员在检查沙西小学时也发现,该校已全部退还学生建校费,并在校门口进行公示。
财政困难不是乱收费理由
本报讯 (记者张小玲)在昨天的检查中,不少学校反映,出现乱收费情况,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不到位,学校财政紧张才会出此下策。对此,市工商局物检所马所长谈到,学校财政困难要通过正当途径来解决,学校不能借此乱收费。反之,工商部门就要进行查处、处罚。
昨天,记者随同检查时发现,龙岗南岭小学由于情况特殊还没有开始收费。主要原因是学校申请办学时属公办学校,而区、镇财政还没有开始拨款。学校没有编制,所有的开支全靠村委支出,这让学校感到十分吃力,所以学校还没有开始收费,学校正向物价部门申请要求收取其他教育费用。而坂田小学的徐校长也同样反映,学校现在每学期都存在近5万元的财政缺口。
对此,执法人员说,学校财政困难要通过正当途径解决。没有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费用,学校就是不能乱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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