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科层次可降低30分照顾录取
2002年7月12日11:00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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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层次考生成绩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提供档案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1.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地级市)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的;2.高中阶段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获得者。3.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伍军人。4.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青年及有特殊贡献的公民。
华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青年报考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汕头大学、五邑大学、嘉应学院本、专科层次的,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15分以内,可一次性优先投档给第一志愿的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专科层次考生成绩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提供档案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1.被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央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2.全国或省工、青、妇授予的劳动模范、“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以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国家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模范教师、先进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4.省委、省政府确定重点扶持的贫困县考生。
符合广东省规定的定向招生政策,并已签定合同的考生,可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照顾录取到定向招生的高等学校及专业。
报考警察院校的见义勇为烈士子女专科层次可降低30分照顾录取;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或其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和立一等功以上民警的子女专科层次可降低20分照顾录取;获市、县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或其子女,立二等功的民警子女专科层次可降低10分照顾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凡报考民族学院、民族班的,可单独划线录取;报其他高等学校的,专科层次可降低30分照顾录取。体育尖子考生,可按照具体的政策规定提供档案给高等学校参考录取。(薛冰)200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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