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报考青年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热爱体育事业,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7,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市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 报名办法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应按报考条件自测合格并于4月25日、26日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手续除与其他考生相同外,须在报名时填写《北京市2002年报考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登记表》(一式两份)和《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在全市考生统一填报志愿时须把所报的体育类志愿填涂在《北京市2002年报考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考生志愿卡》中提前录取院校的志愿栏内,各种表格均由考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任意涂改,否则无效。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将《体育专业考生登记表》务必于5月8日前送交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由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打印并发给考生,考生持准考证参加体育考试。20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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