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德12月9日讯】 “假冒伪劣商品对人们的危害太大了,我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不要让我儿子、儿媳的悲剧在别人身上重演。”9日上午,常德市武陵区老汉徐厚望在电话中仍然流露出对假冒伪劣产品的痛限。
9岁的徐虹是常德师院附属小学的五年级学生,父母的突然出世对她的打击最大,但懂事的她默默着承受着这一切。还有徐厚望的80多岁父亲,知道孙儿、孙媳惨死的消息后,更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据说常德市消委秘书长熊春清事发当天就赶到现场,当即表示消委将尽可能为消费者的维权提供服务和帮助。他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时,尤其是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商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场购买正品。
2001年11月19日,武陵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受害家属获赔41万元。近日,记者前往武陵区人民法院采访,该院院长朱小林说,法院并没有受到任何方面的压力,市里有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意见是统一的;他又表示,当事人(指被告方)从中找关系这个情况还是有的,但是法院没有采纳。朱院长认为,丁绍华实际上就是经营业主,其母亲只是形式上的经营业主,她年老体弱也没什么文化,不可能从事经商活动,也不能组织货源。他还透露说,一审作出赔偿受害家属41万元的判决,估计被告会进行上诉。
11月4日,在一审判决生效的这一天。记者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庭了解到,一审中追加被告邓某、肖某已于11月3日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意味着一审判决赔偿的41万元还不能兑现。官司还没有打完,徐厚望一家还得为死去的亲人奔波。
41万赔偿能不能兑现?二审的结果如何?这一切还是个求知数。红网记者也将继续关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作者:刘怡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