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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七岁男孩拾破烂被烧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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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25日10:0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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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男孩拾破烂被烧残山亭一单位乱抛硫酸桶赔了15万
本报枣庄9月24日讯 山亭区一七岁男孩在一单位院内捡到一个废旧塑料桶,以为可以当破烂卖钱,不料却被桶内残存的硫酸烧成终身残疾。近日,山亭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某单位因随意抛置盛硫酸的器皿,付出了15万余元的代价。
2001年10月10日上午,山亭区店子镇七岁男孩小童私自进入驻当地某单位院内,在该单位主房后墙与院墙之间的夹道内捡到了一个旧塑料桶,小童以为可以当破烂卖钱,可担心从大门出去时门卫不准,在小童向墙外扔桶时,被桶内残存的硫酸灼伤面部、胸部及四肢皮肤,小童不懂事,忍着剧烈疼痛跑到附近小河冲洗,致使伤害后果进一步扩大。后经法医鉴定小童构成了五级伤残。
其间小童的父母在将孩子送医院救治的同时,安排他人到该单位吵闹。在得知小童受伤后,该单位立即派人去医院看望,并先后带着他到滕州、兖州、上海等地医院进行治疗,其间医疗费等两万余元也由该单位支付。对于小童的继续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小童之父与该单位多次协商未果。
近日,双方无奈求助于法院。法院当即立案,在征得双方的同意后,当天即开庭审理。审理中,经法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该单位在支付医疗费的基础上,再赔偿伤残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3.5万元,目前,该笔款项也已顺利过付给小童之父。(杨维松 公培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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