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马店讯 5月15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中国工商银行驻马店分行原行长孟凤岭依法作出判决: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转自搜狐 现年58岁的孟凤岭,自1985年起任中国工商银行驻马店分行行长,在此后到2000年的16年时间里,共贪污公款14万元,收受贿赂44.4万元,并有88万多元款项来源不明,而且,他在没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还擅自驾车酿成车祸,撞死一人、撞重伤一人。 转自搜狐 据调查,孟凤岭在任行长期间,利用其子女结婚、生子大肆收受礼金,由其安插在银行里的干部为所欲为,大肆贪污、行贿受贿,违规经营。据统计,孟凤岭在任行长期间,使该行信贷资金沉淀达21亿元人民币,给国家和单位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在他的“带领”下,全行上行下效,大肆行贿受贿,“涌现出”一大批蠹虫:该行原副行长朱翠英,个人贪污公款113万元,收受贿赂33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该行原乐山路支行行长张学勤,贪污2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短短两年中,该行共有1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涉案金额高达858万元。另外,还有5人正在接受审查或等待判决,涉案金额达110万元。 转自搜狐 经审理,法院认定孟凤岭犯罪多达5种,数罪并罚决定对其判处20年的有期徒刑。 转自搜狐 (记者 李钊 通讯员 亚轩)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