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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纪委出台“办法”惩治犯错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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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2日10:2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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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据信息时报报道,昨日(10、21),广州市纪委召开全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记者从会上获悉,针对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方面存在的推诿拖拉、敷衍塞责、失时误事等问题,市纪委监察局经过近一年的调查研究,最近起草了《广州市政府机关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行政过错责任的划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
据了解,该《办法》是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行政监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督促制定行政违纪行为的惩戒规范,主要是为了加大对行政不作为的追究力度。
据统计,去年广州市共有354个行政单位(包括市属及各区、县级市二级行政单位)开展效能监察,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139个,立项260项,完成231项。通过执法监察,纠正退还违纪金额2114.94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433.12万元,发现案件线索26件,立案查处15件,处理违纪违法人员24人,给予党纪处分15人,政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陶子基在会上指出,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除了要抓好行政机关自身的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外,还必须解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对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中小学乱收费、医药品费用过高、行业不正之风等问题,近期要有针对性地选题立项进行专项监察,为群众办实事。同时,还要对金融证券、工程招投标、土地拍卖、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领域进行主动监督检查,注意发现问题线索,查处违纪案件。(记者江蔚然通讯员穗纪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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