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京城最大一起盗车案进行了宣判。盗窃53辆高级轿车、价值1945万余元的“汽车大盗”杨润德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同伙蓝玉坤、林师宝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 36岁的杨润德是广东人,他偷一辆轿车只需几分钟,最快时甚至比正常开车门的速度还要快。1999年7月至2001年1月间,杨润德用买来的本田、丰田等轿车的特制钥匙和扳手,伙同蓝玉坤、林师宝等人在本市朝阳区、东城区、丰台区、海淀区及天津市等地大肆盗窃高级轿车。 其中,杨润德参与盗窃53起、抢劫1起,盗窃物品价值人民币1945万余元;蓝玉坤参与盗窃20起,价值人民币610余万元。2001年1月15日零时许,杨润德和蓝玉坤在东城区东直门附近盗窃本田车时被当场抓获。杨润德还曾于1995年7月16日凌晨,在深圳盗窃时遇民警巡查,开枪拒捕并逃逸。 在盗车案中,因杨润德有立功表现,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此外,杨润德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法院最终决定对其数罪并罚,执行刑期为20年。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说,近年来,偷车案件呈上升趋势,涉案价值也越来越大。而被盗车辆大多没有防盗措施,停车场的管理也有漏洞。据此,法院已向有关部分发出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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