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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故司机赔不起车主要先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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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1日09:16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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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羊城晚报》报道记者昨天上午从广东省公安交警总队获悉,公安部近日对交通事故中承担赔偿问题作出新解释。
为了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受害人能够及时得到赔偿,公安部近日就如何运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第31条有关“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的规定作出批复:只要是在事故处理损害赔偿调解期间驾驶员无力赔偿的,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赔偿损失后,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依法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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