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后,结婚当事人婚前医学检查不作强制性规定。这意味着,杭州32家定点婚检医院的300多名专业医师,将像全国其他城市一样,面临婚检客源流失和职业抉择。 最大挑战:未婚同居 我国婚检从自愿到强制,再从强制到自愿,似乎绕了个圈子,但折射出的是时代的进步。何建华和杨筱英是这段历史的见证人。 何建华,浙大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婚检门诊主治医师。杨筱英,婚检门诊副主任医师。 浙大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是杭州最早的婚检定点医院之一。1986年,该院设立婚检门诊,抽调了当时最好的妇产科和男科医生进行上岗培训。何建华和杨筱英从此成为婚检医生。何从事男性婚检,杨负责女性婚检。 在杨医师的印象中,上世纪80年代,主动要求婚检的大部分是有文化或家境较好的城里人。他们知道,婚检是利国利己的事。到了1994年2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规定男女双方必须要有婚前体检合格证明,才能登记结婚。“一开始,很多人有抵触情绪,但时间久了,习惯渐成自然。婚检深入人心,开展得非常顺利。”杨医师说。 婚检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起遭遇奉子结婚的挑战。“新新人类”中,未婚同居成了平常事,很多女性怀了孕再去婚检,这让基于优生优育的婚检失去最初的意义。 还有一些年轻人不愿意生育,也令婚检在一定程度上仅仅成为程序。 换个说法更人性化 从2002年8月份起,浙江省婚前医学检查表上的内容开始发生变化。 其一,多了“受检双方签名”栏,如果一方查出有医学上不宜结婚或暂缓结婚的情形,必须要让对方知情,且在“受检双方签名”处签名确认。“这是对双方知情权的尊重。以前婚检表上没这项,双方可能出于各种原因隐瞒真相。一旦婚后生育出了问题,会来找婚检单位算账。签名确认双方知情,对医务人员也是一种保护。”杨筱英说。其二,在“医学意见”一栏中,不再有结论性言辞。如“不宜生育”改成“建议不宜生育”;“不宜结婚”改为“建议不宜结婚”等。 尽管只加了“建议”两字,但充分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如果男女双方不介意对方的健康缺憾,且不违背法律,他们仍可结婚。 其三,婚检内容上,简化了五官检查,只有“正常”和“异常”两项选择,不像以前要逐一检查。 “其实,五官跟能不能优生优育关系不大,两口子只要看得顺眼就行。从整体上看,我国婚检是越来越人性化了,也更科学了。”杨医师笑着说。 性病检出率逐年上升 萧山的王先生谈婚论嫁时听女方说她不会生育,王先生表示不在意,以后可以抱养小孩。但女方在省妇保医院婚检时,却查出性器官发育畸形,不能过夫妻生活。王先生犹豫了,最终选择放弃。 像王先生这样被婚检“泼了冷水”的人不在少数。据省妇保掌握的2001年婚检统计数据:全省婚检男性302562人,女性303163人,查出有疾病的男性为47532人,女性是40788人,其中有性病的男性为1289人,女性1433人。男女平均疾病检出率为14.58%。“尽管我们还没有80年代婚检查出的性病人数统计表,但据我们的经验,性病检出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杨医师说,“前几天,有个女的怀孕五个月,来婚检查出感染了梅毒。” 在杨莜英医师的案头,2000年-2001年的《杭州市婚检门诊特殊病例会诊单》显示,有141人患有性病、先天性心脏病、弱智等。 “这些人如果不婚检,极有可能将这些疾病遗传感染给下一代。”杨医师说,“我个人认为,不管是自愿或强制,婚检都很有必要,这也是对社会负责。” 婚检医生考虑转岗 目前婚检门诊情况并无异常,但婚检医生今后的出路已经提上议事日程。 “从事婚检的医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就算10月1日后自愿婚检的人少了,就凭这个职业资格,婚检医师也能很快转岗。”杨筱英说。 “以后人们就算要婚检,也不一定在我们这儿。婚检门诊即使取消或合并了,我们还有自己的专业,日常门诊也能做,总不会失业的。”下城区妇幼保健院婚检门诊主任陆志英也比较乐观。 在下城区妇幼保健院,近期每天有八九对新人婚检,即将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现在看来对婚检人数并无太大影响,但这并不能说明基层婚检医务人员没有感受到压力。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