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加强对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
2002年6月27日20:14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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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倪四义、常爱玲)组成人员今天在审议政府审计报告时指出,对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连年审计取得明显成效,但是财政、银行等部门违法违纪问题依然十分严重,应进一步加强监督,保证政府机构清正廉洁和依法行政。
本届近年来连年听取国家审计署审计工作报告,并将审计报告中有关中央政府机构的违规行为向媒体公布,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批评财政部、银行系统和出入境检疫系统违规操作的报道今天出现在北京各大媒体。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彭珮云说,常委会连年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增强了对财政收支违规监督的透明度,“对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王明时委员说,通过审计,一大批被挪用或者不合理使用的款项被追回,并查出了一批违规违纪分子,成绩很大,但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也不小。审计报告查出,财政部应该拨付的转移支付款项达到555.6亿元,滞留的有129亿元;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再贴现业务中利用虚假增值税发票贴现和重复利用票据贴现等问题违法金额达69.71亿元,其中11.27亿元已流入股市,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票据市场秩序,也严重干扰了资本市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他说:“动辄几十个亿,说挪走就挪走了,这是金融领域的严重故意违规行为,作为财经人员懂得这是违法的,却故意这么做,这问题就很大了。在定罪方面,过失和故意是不同的。”
他提出,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审计部门的工作力度,增加审计事业经费的支出,这种投入效果会更大,是值得的;另一方面,及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对财经工作的监督,并使之制度化,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
关于人大对财经工作的监督,谢佑卿委员说,对查出问题的单位,应要求限期改正,整改好的单位要来人大报告;新查出的问题比较严重的,有关部门领导也应到人大报告,表明问题是否存在并拿出改正的决心和措施;关于预算变更和财政收支方面的重要决策和措施,要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
张皓若委员说,针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工作中存在的许多不规范行为问题和因为随意性而引起“寻租”现象,应制定转移支付的规范性条例,实行分配公开制度,遏制“跑部(委)钱进”现象的发生。
吴树青委员指出,应加大对财政收支方面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使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在经济上占不到任何便宜。
史玉孝委员则建议,对审议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应酌情交由纪检、公安、检察院进一步把问题彻底查清,对问题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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