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绥铭教授在《存在与荒谬——中国地下“性产生”考察》(群言出版社1999年1月版)一书中,将当前活跃在中国大地上的卖淫女分为由高到低的七个层次:处于顶端的是“二奶”阶层;第二层是“包婆”(公安部门称之为“包娼”或“包嫖”);第三层是“三厅”(歌厅、舞厅、餐厅)里的三陪女;第四层是“叮咚小姐”(相对固定地住在一个宾馆,通过电话拉客,如果男人有意向,她们就“叮咚”一声按一下门铃,进去当场成交);第五层是“发廊妹”或“按摩女”;第六层是“街女”或“街妹”;第七层是“下工棚”或“住工棚”的女人,主要与外来民工进行交易。潘教授引用民间的说法,第七、六层是“卖×”,第五、四层是“卖肉”,第三、二层是“卖俏”,第一层是“卖骚”,而所有这些都可以叫做“卖身”。 潘绥铭教授主要考察了珠江三角洲的B镇、华南腹地某开发区、湘黔交界处某金矿区三个社区,而对繁华大都市里的卖淫并未涉及。如果有人想了解北京最高档的娱乐场所在哪儿、“最开心地娱乐一次”价格几何,在潘教授的书中是找不到答案的。很显然,中国大地上还有比潘教授书中列举的七个层次的卖淫女更高级的卖淫女。 关于女人的“卖”,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卖艺”与“卖身”的区别。有些才貌双全、色艺俱佳的女子,一开始总是信誓旦旦地宣称自己“卖艺不卖身”,但这一原则往往不能坚持到底,如果能像北宋末名妓李师师、明末名妓柳如是那样,有幸碰到出得起大钱甚至可以托付终身的主儿,她们便会哭着喊着既卖艺又卖身了。今天如果有女人也能卖艺又卖身,其档次无疑就要比潘教授笔下的“处于顶端的‘二奶’阶层”高出几许了。 中央电视台8月17日、18日《新闻调查》节目,以及7月22日《焦点访谈》节目较为全面地报道了厦门远华走私大案的查处情况,此前,上海《新民周刊》第23期(6月4日出版)根据“来自中央4.20专案组的第一手资料”,也对此案进行了较详尽的报道。据披露,远华走私团伙头子赖昌星的侄儿赖文峰,穿名牌,驾豪车,风流倜傥,举止作派俨然年轻大亨。广州有个早负盛名的甜妹歌星,被赖文峰的“款爷”风采所倾倒,无视众多追星族的望眼欲穿与千呼万呼,毅然宣布退出歌坛。息唱后,甜妹歌星一心一意傍着赖文峰,后者则慷慨解囊,为她购买了一辆价值200多万元的德国“保时捷”牌红色跑车,和一套靠山背湖的高档别墅。据说甜妹歌星与赖文峰签了3年契约(就像她签订演出合同一样),但3年合同期未满,远华案东窗事发,她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不久即宣布复出歌坛,荧屏上很快又出现了她的芳容与倩影。 名噪一时的甜妹歌星忍痛告别歌坛,专为赖家公子一人献艺,做为“二奶”,她同时还要为他献身,她的“卖艺又卖身”,是一种水平极高、极富传奇色彩的卖淫。至于她与赖文峰的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就不辞而别,则与她当初抛弃众多追星族时的绝情一脉相承。同期《新民周刊》还披露,1997年9月8日,88层的远华大厦举行奠基仪式,赖昌星邀请北京一家牌子一向很正的歌舞团前去助兴,一帮经常在大型主旋律庆典或晚会上露脸的著名歌星、舞星倾巢出动,在厦门人民大会堂连续演出3天,还临时自编自演节目,为赖老板唱尽赞歌。有个以演唱革命歌曲著称于世的“豪情万丈的著名女歌唱家”,至今仍不理解中央为什么要“动”远华公司,在北京多次为赖昌星鸣冤叫屈:“赖老板,多好的一个人哪,为什么要查他呢?”据说这名歌唱家只是陪赖欢娱数夜,赖竟给了她1000多万元的“感情费”! 姜还是老的辣,如果说赖文峰不过是一个挥金如土的富家公子哥,那么他的叔叔赖昌星就是一个道行极高、格调极“雅”的情场老手。所以赖文峰充其量只是花了几百万玩儿了一个唱流行歌曲的小甜妹,到头来小甜妹一看大事不好跑得比谁都快,而赖昌星一出手就是1000多万,玩儿的却是专唱革命歌曲的“大姐大”,并且“大姐大”在赖昌星大难临头之时仍然对他“一往情深”。小甜妹除了会唱几首甜蜜蜜酸溜溜的流行歌曲,除了在电视、报纸上混了个脸熟,比北京五星级宾馆里的三陪小姐档次高不到哪里去;专唱革命歌曲的“大姐大”就不同了,好几首兼具千般柔情与万丈豪情的经典革命歌曲都是她的保留节目,非她演唱不行,没她演唱不了,她可是根红苗正觉悟高的专业歌唱家,有高级职务、职称,享受地师级待遇,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心中享有崇高声望,那风采,那神韵,那品位,与小甜妹绝对不在一个档次上,玩儿起来显然别有一番刺激和情趣。199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迎接国家领导人赴港参加回归庆典,特地购买了一辆黑色奔驰防弹车,后来赖昌星花1200万港币竟拍买下了这辆具有特别意义的轿车。联系到他的这一“壮举”,对于他不惜花1000万人民币与专唱革命歌曲的女歌唱家睡几个晚上的“豪举”,人们也就应该有所感悟了。 英语的形容词和副词有原形、比较级与最高级之分,套用这种语法,潘绥铭教授在《存在与荒谬》一书中概括的七个层次的卖淫女,只能算是“初级卖淫”;甜妹歌星签约向赖文峰“卖艺又卖身”,可算是“比较级卖淫”;“豪情万丈的著名女歌唱家”把革命歌曲唱到了走私大王赖昌星的床上,则称得上“最高级卖淫”。顺便提一句,甜妹歌星复出歌坛后,居然也很卖力地演唱了几首革命歌曲。有评论说这是她的“自我突破”,我却相信她是在尝试着向女歌唱家学习,以期日后能身价猛增,顺利迈上“最高级”。是的,别看某些正义凛然、大气磅礴的“歌唱家”在“主旋律舞台”上摇头晃脑手舞足蹈唱得比哭得还动情,其实只要能挣钱、挣大钱,甭管什么歌什么调,甭管是强奸犯作的词还是杀人犯谱的曲,他们都能演唱得如痴如醉,如怨如慕,令全场掌声四起,欢欣鼓舞。“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无论哪种级别的卖淫,古来如此,而今亦然。 (200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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