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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查处三起诬告警察违反“禁令”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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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12日14:54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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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3月12日电(何云江 杨佐斌)贵州省公安机关最近查处3起诬告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事件,诬告者分别受治安拘留15日、治安警告等处理。
5日22时,遵义县竹林派出所负责人秦克君带领民警在查处一起赌博时,郑某敲门将参赌的妹妹和朋友喊出,企图让两人逃脱查处,被秦克君制止。郑氏兄妹将秦克君脸部、颈部抓伤,并当众散布秦为酒后执行公务,导致上百群众围观,执法工作受阻。遵义县公安局警务督查大队闻讯对秦克君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零。为此,警方对郑氏兄妹恶意诬告民警,阻碍公务的行为依法作出执行治安拘留15日的处理。
2月22日下午,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叫徐楷的群众举报,称宁谷派出所所长王海军酒后打人。分局督察队立即赶赴宁谷派出所对王进行酒精测试,证实其并未饮酒。随后查明是徐楷故意诬告。分局对徐楷作出治安警告的处理,并责令其向王海军当面赔礼道歉。
2月23日晚9时许,贵阳市交警二大队大队长周鲁黔驾车在沙冲路巡线时,一辆违章轿车与其挂擦。周鲁黔下车后教育违章司机要遵章驾驶,没想到满身酒气的司机竟拨打“110”报警,诬告周酒后驾车。随即赶到的警务督察人员对双方进行酒精测试,确认周鲁黔酒精含量为零,而肇事者席某酒精含量却严重超标。在事实面前,席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已为逃避处罚而诬告民警的行为。(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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