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监察院”昨天(7月9日)裁定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在任职“台湾省省长”时财产故意申报不实,裁定罚款新台币八万元。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监察院”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委员会昨天下午裁定宋楚瑜在“兴票案”中故意财产申报不实。他们指出,宋楚瑜漏报的财产为配偶陈万水与儿子宋镇远在1991年1月16日起即共同持有位于美国加州山景城的房子,包括建筑物﹑建筑空地及停车位等,总价折合新台币441万余元。 “监察院”“兴票案”专案小组的调查报告称,宋楚瑜在“省长”期间涉“财产申报不实的部分”还包括借用他人账户或名义的资金未依法办理申报等,该院还将对此拿出处理意见。 “监察院”称,“兴票案”衍生出的总金额,在没有重复计算情形下,约为新台币11亿7600余万元,相关资金所涉的20余个账户中,仅有一个账户是宋楚瑜以个人名义开户,但其余大部分账户内的金额属宋楚瑜个人资产。 亲民党“立法院”党团主任陈振盛对此指出,“监察院”以“恶法亦法”的态度,对于已经过去十几年的事件裁罚,让人感觉当局是“假借公器行政治迫害”,宋楚瑜会循法律规定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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