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报道,昨日(4.11),原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关建樟受贿一案在花都公审。关建樟在庭上交代去年4月被“双规”时,已交还全部受贿款400余万元。一审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是从1995年到2001年的5年间,关建樟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包工头贿送的30万元人民币和63万元港币。 帮不帮忙照收“辛苦费” 关建樟今年55岁,广东省南海市人。1986年起担任广州市政管理局副局长,1996年由于部门合并,继续担任广州市政管理局及市园林局副局长。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1996年,包工头郑某希望把自己的公司挂靠在市政管理局市政维修处,向关建樟上供了20万元人民币的见面费。关建樟的女儿结婚的时候,郑某又送了10万元“感情联络费”。庭上关建樟对公诉机关指证的所有受贿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机关指控的另一单事实是,包工头吴某多次投标一项排污工程失败,之后求助关建樟,关收了18万元港币,吴某投标成功。对此,关建樟说自己虽收了钱,但事实上没有为吴某帮上忙。至于另一包工头李某贿送的25万元港币,当时也是照单全收了。 辩护律师欲“抹”60多万赃款 被告的辩护人称,关建樟真正属于受贿的款额只有其中的33万港币,另外的30万港币和30万人民币是行贿人以联络感情、赠送的方式接受的,因此不符合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只收钱,不办事,就称不上受贿。对此,公诉人反驳道,关建樟钱权交易的行为是明显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是为他人谋到利益。但是鉴于关建樟是自首,所以在量刑时可以考虑从轻处罚。(记者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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