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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报到证制度不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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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3日13:27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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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报到证制度不妨取消
省人事厅同时主张,为不影响教学质量,每年3月前禁止入校招聘
本报讯 (记者吴辉通讯员岳向前)省人事厅最近在答复省政府参事室及梁镰銮参事有关建议时明确主张:各类学生专场供需见面会必须在每年3月1日之后才能进行,并同时主张取消现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报送与制订毕业生分配计划”和就业报到证的制度,实行对毕业生就业进行分类管理的就业制度。
据悉,省政府参事梁镰銮此前提交了一份建议,认为近年来高校毕业班学生提前离校应聘,造成毕业班教学秩序普遍混乱,教育部门应该稳定高校毕业生的学习秩序,以保证高校毕业生的学习质量不受就业问题的影响。称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除了就业竞争激烈,还有一个是受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报送与制订毕业生分配计划”制度所限。
省人事厅答复梁镰銮参事时称,现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必须进行改革,主张取消现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报送与制订毕业生分配计划”和就业报到证的制度,实行分类管理的就业制度。也就是改变原来的出口管理为进口管理,即进入国家机关的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凭录用机关的通知办理各种关系迁移手续;进入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凭批准其聘用的通知办理各种关系迁移手续;进入企业及其他单位的毕业生,按照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原则,凭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毕业证书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从制度上解决目前出现的毕业前半年多就开始参加供需见面会,造成学生在近一个半学期不能安心学习,影响教学、影响学生学习质量的问题。
省人事厅认为,应当由政府制定统一的毕业生就业政策,规范毕业生就业管理,不能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省人事厅主张,各类学生专场供需见面会必须在每年3月1日以后才能举办,主办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在每年3月1日之前进入学校招聘毕业生或通过其他途径发布招聘信息,干扰学生学习。违者应追究策划者和举办单位领导等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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