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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火打劫“蓝极速”网吧 四犯罪嫌疑人被判刑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24日19:3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4日电 新华网北京消息:轰动京城的“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发生后,居然有人趁火打劫盗窃网吧内剩余物品,结果难逃法网遭到惩处。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和转移赃物罪对王广奎、丁国良、李运强、李洪奎等四位被告人分别给予法律惩处。

  据法院介绍,被告人王广奎、丁国良、李运强、李洪奎于2002年9月至10月间,发现火灾后的“蓝极速”网吧有被烧毁的墙洞,单独或结伙分别三次钻入室内盗出组装的电脑主机、显示器等价值人民币8万多元的物品,并将所盗之物转移藏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和转移赃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广奎有期徒刑4年、丁国良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李运强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李洪奎有期徒刑10个月。

  去年6月16日凌晨,北京海淀区非法经营的“蓝极速”网吧发生纵火案,造成25人死亡,12人受伤。3名纵火罪犯已经被判刑。(李京华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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