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会芳 昨天,石家庄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7起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的处理情况。
石家庄市纪委、监察局希望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有问题的要主动向组织说清楚,争取宽大处理,否则被查出后将从严惩处。
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调查各类违法违纪案件713起,其中10万元以上大案115起,50万元以上大案30起,100万元以上大案15起。结案41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3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7人。
石家庄市环保局原局长郑治贵、井陉环保局原局长王生义等受贿窝案
2001年初,市纪委在查处石家庄市某企业厂长的经济问题时,发现市环保局原主管财务的副局长李双义(已被开除党籍,长安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利用负责审批发放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便利,收受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贿赂达20多万元的违法犯罪问题。对此,市纪委对全市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检查。经核实发现,有60%以上的环保治理资金被挪作它用。
1、石家庄市环保局原局长、党组书记郑治贵受贿案
1998年1月,为争取更多的环保贷款,井陉县环保局长王生义到郑家,将事先准备好的5万元现金送给郑。郑将款收下后,据为己有。1997年2月,郑指使市环保局为矿区环保局解决了30万元环保贷款。矿区环保局长李某为感谢郑,于1997年3月初,将1万元现金放在郑办公桌上。1998年2月,市局通知矿区环保局30万元贷款到期后,李请求豁免。郑于1998年2月让市局豁免。李某为感谢郑,将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放到郑的办公桌上。另外,郑还分别于1998年8月、1999年4月利用划拨贷款、贷款豁免,收受李某所送现金共2万元。
1996年5月底,市环保局根据郑的指示以购买仪器的名义拨给赵县环保局7万元。赵县环保局长马某为感谢郑,到郑家将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放在郑家茶几上。
1996年初,鹿泉市组建环保局酝酿配备班子时,时任监测站长的张某找到郑,要求照顾。同年八九月的一天,张某到郑办公室拿出1万元现金交给郑。1996年10月,张被提升为鹿泉市环保局副局长。
郑治贵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井陉县环保局局长王生义受贿案
1996年7月,井陉县环保局向上安水泥厂划拨15万元。王生义给厂长韩某打电话,让韩拿出1万元用于环保局福利。韩随即送1万元现金送到王办公室,但王未给环保局搞福利。
1997年,井陉县环保局筹建环保监测大楼。井陉县张河湾村的翟某为承揽此工程找到王,请其帮助。同年8月,翟某承揽了该工程后,带着一箱酒并将1万元现金放在箱中送到王家中,王全部收下。
1999年12月,经王批准,井陉县环保局于2000年1月给南峪镇拨款2万元。拨款后,镇长刘某派袁某支取1万元送到王办公室。
此外,王生义还利用职务之便,分别于1996年、2000年4月、2000年10月三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1.1万元。
除上述两人外,该案还涉及其他3名县处级干部,目前均正在审理中。
栾城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兼有线电视台长付明辰贪污案
1993年,栾城县广播电视局购买了成都电视设备厂(又称630厂)的设备后,未付清款。1996年11月,成都人邓龙忠为该台在成都购置3台调制器,价款9000元,有线电视台未付款。1997年7月下旬,二人密谋,并由付口授,邓执笔编写了还款协议。8月1日,邓带着在成都火车站购买的两张发票、私刻的“国营成都电视设备厂财务专用章”等找到该台,由邓经手从局财务科支取现金12万元。二人在付家将12万元私分,其中付明辰得款61000元。然后,付又将该台欠邓本人的3台调制器款9000元交给邓,并让邓填写了12900元的发票。11月份,付报销此发票多得3900元。
经栾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付明辰开除党籍处分。
石家庄市规划局新华分局副局长韩墨章贪污案
2000年7月,河北省轻工业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省轻工公司)违章扩建宿舍楼,被石家庄市规划局新华分局查处。在查处过程中,韩墨章与当时该局局长潘某决定让该公司给该局解决轿车一辆。韩同时提出有一部分票据由该公司报销。2000年10月31日和11月9日,韩分两次从上述公司李某办公室提出现金26万元,并打了收条。
2000年11月1日,韩等人购买黑色“桑塔纳2000”型轿车一辆,韩经手用现金203425.6元支付了各种费用。2000年11月3日,韩在上述公司扩建宿舍楼的《总平面图》上签了意见,加盖了公章,但实际上未对此扩建工程做任何其他处罚。2001年春节后的一天,韩到该公司李某办公室,将购车及相关费用票据203425.6元和个人家庭消费取得的票据56105元交给李某,充抵26万元。
经新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韩墨章开除党籍处分。新华区法院判处韩墨章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
辛集市教育局前营乡教育组总校长李庆章受贿案
1998年至2001年,辛集市教育局前营乡教育组为所辖各校从个体书贩王志勋处定购资料,期间李庆章8次接受王所送好处费45500元。李还收受晋州市个体书贩张根来、张根计兄弟所送好处费7500元。2001年2月和9月,该乡教育组为各校定购资料与书贩结算款时,李指使他人从应付资料款中提回扣款18000元,李等人将此款私分,他得款6000元。1998年至2001年,该乡教育组为学生定购资料时,将多收款私设小金库,金额高达18万元。1997年至2001年,该乡教育组向所辖各校收取学前班管理费每生每学期10元,并将此款入小金库,金额35890元。
经辛集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庆章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高邑县供销社棉油厂厂长许新民职务侵占案1998年6月,该厂改制,许新民同原副厂长宋利民、改制组成员原县体改办主任平建贵、原县社副主任耿占民口头商定经营租赁该厂。1998年8月,许以个人名义与县社签订了租赁合同。在对该厂库存棉饼交接清理后,许发现库存棉饼涨库,便让宋同业务员郭某分别从业务单位开大头票一张,多开金额133920元;索要空白发票一张,虚开金额200384元。经许、宋签字,许从财务上将款支出。其中255000元用于集资入股,其余款由许、宋、平、耿私分,许得款58104元。另外,许还支取入股利息13766.9元。经高邑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许新民开除党籍处分。高邑县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许新民有期徒刑3年。
栾城县原科技局局长贾增录、原农林局局长高志庭、原马家庄乡土地所长丁胜日贪污窝案
1991年,马家庄乡将医康街韩家庄村段拓宽拆迁任务交由丁胜日具体负责。期间,县土地局分别于当年5月8日、20日和30日拨付乡财政所拆迁补偿款共计257846.43元。此款除用于拆迁户补偿费、村干部奖金、机械费用等支出18万元外,剩余7万元被三人私分。其中贾增录分得2.7万元,高志庭分得1.6万元,丁胜日分得2.7万元。同年7月16日,贾、高授意丁编制假决算表,将上述7万元摊入各种费用,在乡财政所报账。
经栾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贾增录、高志庭、丁胜日开除党籍处分。
辛集市旧城镇基金会主任范瑞昌贪污案
1998年,范瑞昌贪污基金会代办费24113.7元。1995年3月至1996年5月,范贪污存款利息及代办费33420.76元,1995年5月贪污存款奖励费7497.82元,2000年贪污基金会职工风险基金29000元,1996年贪污南张村奖金1万元。经辛集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范瑞昌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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