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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彭年请求立法保护捐献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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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5日11:42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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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尽千金行善鹏城忧及百年但求永久
余彭年请求立法保护捐献产业
深圳市人大起草论证首部“个人法规”,出台时间尚未公布
本报讯 (记者魏海波)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正在起草、论证一部“特别”的法规草案,这部法规草案是应知名港商余彭年个人请求而起草的,核心内容是如何保护余彭年的捐献意愿和捐献产业不受侵犯。这样的立法实践在内地尚属首次。
请求百年之后所捐产业受立法保护
余彭年:“对彭年酒店、彭年广场以及附属并入的机构、物业、遗产等在我百年之后均受到立法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毁损,……其产权永远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让和抵押,永远不作为遗产由任何亲属继承。”
余彭年先生在深圳的善举已广为人知。2000年6月2日,坐落在深圳闹市、楼高57层的彭年广场(酒店)落成,拥有该大厦全部产权的余彭年先生宣布:将整幢大厦经营所得的纯利润永久性地捐献给社会福利和教育事业;在他有生之年,整幢大厦不出售,不变卖;在他百年之后整幢大厦产权不赠与,不继承,经营所得利润继续无偿捐献直至大厦使用期结束。
今年6月1日,余彭年以个人名义请求深圳市人大立法保护他的捐献意愿和捐献产业,“对彭年酒店、彭年广场以及附属并入的机构、物业、遗产等在我百年之后均受到立法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毁损;‘彭年酒店’、‘彭年广场’的名称保持60年不变;其产权永远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让和抵押,永远不作为遗产由任何亲属继承。”余彭年在请求中说,目前实际价值约20余亿的彭年广场、彭年酒店及附属物业至今都是净资产,这些产业的运作及其利润分配必须按照他本人的捐献意愿,由深圳市余彭年社会福利协会及其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和监督,利润全部用于教育、救灾、扶贫济困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不得违反。
答复相关法规草案正在起草论证
深圳市人大:“有关您请求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以永久保障彭年广场、彭年酒店……等产权的捐献意愿,我们将迅速采取行动,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仔细研究,妥善处理,使您捐献的意愿早日实现。”
“因本人年事已高,希望人大批复的时间尽可能快,不胜感激。”余彭年用这句话作为立法请求的结尾。今年7月8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复函余彭年:“有关您请求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以永久保障彭年广场、彭年酒店及附属并入的机构、物业、遗产等产权的捐献意愿,我们将迅速采取行动,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仔细研究,妥善处理,使您捐献的意愿早日实现。”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称赞余彭年的善举令人感动和敬佩。
余彭年的立法请求引起市人大高度关注。据介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曾专门讨论过余彭年的请求并要求法制委员会作立法调研。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表示,相关的法规草案正在起草和论证当中。就在昨天上午,法规制定者还专门开会讨论草案内容。
负责起草此部法规的有关负责人说,以前从未起草过类似的法规,如何给法规命名还将进一步研究。该部“特别”法规何时出台还没有公布时间表。负责起草法规草案的负责人说,草案起草完毕后将先提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讨论。
(本报记者与余彭年对话实录见今日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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