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对“1-8”特大绑架案宣判 四绑匪被判重刑
2002年7月4日16:11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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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郑州7月4日消息:郑州市金水检察院昨日透露,“1·8”特大绑架案的四名案犯中蔡家江、姚文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11年,曾召华、蒋勇被判8年。
2001年8月份,蔡家江、姚文强多次预谋绑架人质勒索钱财,并把暂住在郑州市金水河司家庄的张某家定为绑架目标。后二人又与在浙江打工的曾召华联系,让其再带一人到郑绑架人质。同年12月28日,曾召华、蒋勇到郑,四人为绑架人质准备了匕首、绳子、手套、胶带纸等做案工具,并在齐礼闫乡闯庄邱砦后街58号租了一间房子准备用来关押人质。
2002年1月8日上午7时,蔡家江、姚文强、曾召华、蒋勇驾驶松花江牌面包车尾随张某的女儿至城北路回民中学附近时,将该女强行拉到车上,将其关在事先租好的房子内,姚文强负责监视张某家是否报案。后蔡家江打电话向张某索要14万元钱。
据河南商报报道,1月9日下午,蔡家江在郑州东开发区商英街准备交易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后姚文强、曾召华、蒋勇也落入法网。(侯莹、王丽、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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