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两个月前发生的一起集体强奸案曝光后,在巴基斯坦国内和全世界引起了强烈反响,总统穆沙拉夫亲自发起维护妇女权益的运动,并将强奸列为恐怖主义行为。
女子为弟受轮奸之刑
6月22日,在巴基斯坦中部城市木尔坦西南120公里的一个名叫米尔瓦拉的部族村落,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事件。当地部族法庭判处28岁的部落女子穆赫塔然·梅接受轮奸之刑。宣判后,她被带到一间房子里,4名年龄在20至40岁之间的男子轮流进屋强奸了她。在长达两个小时的蹂躏中,屋外聚集了数百名围观者,他们不断欢呼,拍手称快,梅的父亲还被强迫呆在现场目睹女儿“伏法”的过程。判决执行过后,父亲用一块布将女儿围起,带回了家。米尔瓦拉部落的人为了防止梅去报案,派人在她家门口看守,将梅一家整整软禁了4天。
原来,受害人梅属于当地一个名叫古加尔的低等部落,她11岁的弟弟被指控调戏了一名马斯托伊的高等部落的女子(而实际上,梅的弟弟只不过同这名女子一起走而已)。为了报复这个低等部落的家庭,部族法庭威胁说梅家里的所有女子都将受到强奸,除非梅接受轮奸之刑,为整个家族承担罪责。
穆沙拉夫称其为恐怖主义
为严惩肇事者、保护妇女权益,穆沙拉夫发起了一场妇女运动,提高妇女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同时,他还进行了行政改革,要求侵犯人权的案件能够立即得到受理,并赋予司法部新的权力,即在受害人不敢或是没有能力采取行动的时候,由司法部对那些侵犯权益的人予以法律制裁。最高法院已将此案界定为21世纪发生在巴基斯坦的最惨不忍睹的恶性案件,也是粗暴违反人权和人性尊严的事件。
根据巴基斯坦新的反恐法案,带有团伙性质的强奸行动,如果引起人们的恐惧和缺乏安全感,将被视为恐怖主义行为。由此,涉嫌此案的4名主要疑犯已被带上反恐法庭接受审判。据悉,判决结果有望在本月内宣布。
巴妇女地位提高任重道远
在巴基斯坦,女子一向被视为男人财产的一部分。1977年陆军参谋长齐亚·哈克接管政权后实行军法管制,剥夺了法庭和警方干涉“家务事”的权力。男人们有了“法律保障”则更加为所欲为,如果他们认为妻子和女儿做了让自己不光彩的事,大可杀了她们以泄心头之愤,而不用担心负任何法律责任,还谓之“荣誉杀戮”;如果他们自己杀了人,还可以用一个女儿作为交换来弥补过失。即便是现在,巴基斯坦各偏远部落地区仍有自治法规,联邦法律根本无法实施,妇女成为各种野蛮法律的最大受害者。有分析人士指出,穆沙拉夫和他的政府官员要想彻底改变巴基斯坦妇女的社会地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摆在他们面前的将是堆积如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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