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特别是入世后,粮食市场发生了新的变化,给主产省粮食流通带来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吉林省粮食购销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更为突出,由此特作发言如下。 一、吉林省粮食工作基本情况 我省是国家重点商品粮基地,粮食生产自然条件优越,人少地多、商品量大、商品率高,多年为保障有效供给、平抑粮价、稳定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八五”期间,在全国粮食市场供求偏紧、粮食出现短缺的情况下,我们按照国家提出的再增产1000亿斤、本世纪末达到1万亿斤的要求,在国家大力扶持下,加大农业投入、狠抓粮食生产、开展商品粮基地建设,农业生产条件有了很大改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了显著提高。1996年,粮食生产阶段性水平由“八五”期间的350亿斤提高到450亿斤,1998年粮食产量突破500亿斤,创历史最高水平。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粮食供求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出现了阶段性、结构性的供大于求。作为主产省,我省粮食难卖的矛盾尤为突出。在这种形势下,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全面实施对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近几年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1998年粮改以来,我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年来,共敞开收购农民余粮1416.4亿斤,销售及出口1184.7亿斤(其中出口369.9亿斤),保护了农民利益,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了粮食生产能力。 二是千方百计促销泻库。在市场需求不旺、粮价持续低迷的情况下,通过建立促销机制、开拓国内市场、扩大外销与出口,1998-2002年累计销售和出口粮食1184.7亿斤,其中出口369.9亿斤。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与南方主销区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近两年,先后同苏、浙、沪、京、桂、闽等省市签订了建立长期稳定购销关系的政府间合作协议,也加大了促销工作力度。 三是进一步发展粮食加工转化。近年来,为了加快粮食转化,在国家支持下新建、扩建了一批玉米深加工项目,现在玉米年加工转化能力已大大提高。目前,我们还有一些新的加工转化项目正在筹划,力争“十五”期间年加工转化能力达到一个更高水平。 四是不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趋势。去年初,省政府下发通知,提前发布调低秋粮收购保护价的信息;撤销市(州)、县履行政府行政职能的粮食收储经销公司,实行政企职能分开,进一步理顺市、县粮食管理体制;严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劳动用工,从去年起,除按政策分配复转军人外,严格控制进人。 去年我省对粮食收购政策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主要内容是:缩小保护价范围,调低保护水平,放开粮食收购市场。为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改革趋势,省里决定去年11月在东丰县进行粮食补贴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现行补贴流通环节改为直接补贴农民有效办法和途径。目前改革试点进展顺利,改革成果初步显现。对于这项改革,农民普遍感到满意,缴纳农业税的积极性也比较高。粮食补贴方式改革,一方面保护了农民利益,另一方面减轻了财政负担,初步匡算,东丰县直补后可减少财政补贴近2000万元。同时,也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彻底推向了市场,有利于企业真正成为“四自一独”的市场主体。但由于粮食补贴改革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生震动相当大,长期以来隐藏在企业内部的各种矛盾充分地暴露出来。针对试点出现问题,省里正在采取措施,包括优先拨补拖欠的风险基金、恢复老库存补贴标准、研究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试点方案,以推进这项改革顺利进行。 二、深化粮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包袱沉重。1998年粮改以来,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又累计发生亏损44.9亿元(1998年6月-2002年12月)。历史财务挂账和不合理资金占用总额已达329亿元。 2.库存严重积压。1997年末全省粮食库存407亿斤。1998年以来,年均沉淀库存74亿斤。到去年年底,库存仍高达776.7亿斤。 3.企业经营十分困难。由于市场粮价低位徘徊,企业无法顺价销售,没有毛利,库存大量积压,而粮食风险基金又严重不足,企业经营十分困难。到去年年末,累计拖欠风险基金17.3亿元,企业长期大量拖欠职工工资、资材款、水电费等费用,粮食安全没有保障,正常生产和经营受到严重影响,职工意见很大,群访次数增多,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潜在因素。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工作方面的因素,更有客观形势变化较大和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 一是全国粮食市场供大于求。这一市场供求关系的根本性变化,对商品量比较大的吉林省来说,冲击特别严重,也是造成库存大量积压的根本症结所在。 二是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政策带来很多负面效应。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虽然保护了农民利益,也助长了农民对政府的依赖思想,客观上鼓励了农民继续生产与市场需求不对路的普通粮食品种,造成边生产边收购、边收购边积压、边积压边生产的恶性循环。 三是粮食价格形成存在机制性矛盾。主产区粮食收购价格不是按市场供求关系和价值规律形成的,而政府按保护农民有较高的收益制定的,保护价定得偏高,属政府行为,销售却纯属市场行为,根本就顺不出去;特别是南方销区市场已经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全部由市场形成,企业随行就市经营。不同的价格形成机制,导致产销之间难以实现有效对接。这是主产区顺价销售困难、库存严重积压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是粮食风险基金包干政策与敞开收购政策相矛盾。国家政策是敞开收购,要求顺价销售却顺不出去,致使库存大量增加;超储需要费用补贴,而超储费用补贴即粮食风险基金又实行包干政策,包干的规模满足不了敞开收购的实际需要。我省风险基金规模为38.3亿元,去年进入风险基金补贴范围的粮食平均库存为652亿斤,按国家规定的费用补贴标准每市斤补贴0.03元,利息据实计算,共需费用和利息38.5亿元,加上地方储备粮、粮食销售、玉米与大豆轮作等补贴15.6亿元,共需粮食风险基金54.1亿元,突破包干基数15.8亿元。就我省目前的财力,根本无法承担。为不突破包干规模,我们只好采取保专项、压缩库存补贴数量,降低储存费用补贴标准(每市斤用补贴0.014元),致使企业经营十分困难,这是企业发生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没有突破性进展。管理体制不顺,政企不分,企业没有自主权;经营机制不活,等、靠、要思想严重;经营方式落后,管理不善,冗员过多,人浮于事。 三、深化粮改的具体建议 1.对粮食主产区实行重点保护。首先是重新界定粮食主产区,将商品量大、商品率高、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的粮食主产区确定为中央重点保护对象。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新形势,调整现行粮食风险基金包干使用办法,在不突破风险基金总额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主产区包干规模、提高中央配套比例。 2.将主产区确定为国家订单收购基地。国家可以分品种选择2-3个主产区作为中央储备粮粮源基地、粮食出口基地和粮食深加工地,每年定量下达专项保护价收购指标,并承担利息、费用和销售价差补贴。 3.将吉林省部分库存粮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对外援助粮源安排。建议国家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时,将现金补助改为实物补助,粮源由主产省安排。同时,国家在安排外援项目用粮时,也应尽可能由主产区提供。 4.对主产区粮食出口给予进一步扶持。为扶持主产区粮食出口,建议国家在出口补贴总水平不变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地方出口补贴配套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