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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严格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以保证政府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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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5日09:0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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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华沙1月4日电 波兰地方行政部门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财产申报制度,以加大反贪污力度和保证政府廉洁。
据此间媒体4日报道,新的财产申报规定不仅涉及省长、县长、乡长和地方议会议员等负责官员,还包括在重要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如官员的秘书等。
根据规定,有关人员及其亲属,如配偶、子女等必须如实申报自己的工资收入,从事其它赢利活动的收入,拥有的现金数目和拥有不动产、公司股票等情况。此外,他们还需申报自己是否在本地或本部门从事经济活动,并出具1万兹罗提(约合2500美元)以上的经营活动账单等。
新的财产申报制度还明确规定,官员及工作人员的申报必须在每年的1月31日前结束,亲属的申报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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