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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实施“十百千万工程” 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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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07日12:57 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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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2月07日
本报讯 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被列为南京市今年的“一号工程”。南京市委、市政府今年出台的一号文件就是《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决定》。明确从2003年起,今后三年主要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为抓手,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三年全市新增10万个就业岗位,每年创建100个充分就业社区,每年兴办1000个服务型企业和劳动组织,每年援助1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日前,中央督察组第11组对南京市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南京市明确,今后就业和再就业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机制,当务之急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中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重点是援助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45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南京市把下岗和失业人员所在企业的范围扩大到了集体企业。鼓励非公经济扩大投入,加快发展,改善所有制结构,拓展就业空间。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该市还将控制失业总量,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采取两项措施,一是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富余人员,减少失业;二是通过减员增效的企业和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企业严格控制裁员程序和破产程序。明确对于正常生产经营企业,一次性减员超过职工总数5%、一年内累计减员超过职工总数15%的,事前应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备案。
为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南京市制定了各项政策措施。包括就业服务、社区平台、灵活就业、援助就业、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如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援助就业。由政府投资或社会赞助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采取招投标的办法或政府采购方式落实岗位,优先组织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竞争上岗;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班,要优先组织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报名,按照培训后成功就业的人数,政府对培训机构给予补贴等等。 宋金萍(新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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