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詹小红 本报讯 昨日,曾经轰动全国的温州“9·5”抢劫银行储户案在温州一审宣判。主犯刘利云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两名从犯黄国金、庄业玲分别被判处无期、有期徒刑。 刘利云、黄国金、庄业玲均系福建省霞浦县人。2001年8月,三人与先期到温州的许步安、许步升(均在逃)一起策划抢劫银行已取款的储户,并到温州市最繁华的人民路踩点。接下来,五人进行了分工。庄业玲认为分工不公,愤然返回福建。2001年9月5日下午,刘、黄及二许四人携带仿六四式手枪等凶器来到人民东路浦发银行附近。当天下午3时30分许,当市民李某和朱某从银行提款出来时,刘利云、黄国金在许步安的指使下,持枪强行劫取李某手中的两袋人民币,共计70万元。刘利云在逃跑途中还开枪击中一过路女青年,造成其轻伤。刘利云当场被英勇的银行经警和过路群众抓获。黄国金、庄业玲也相继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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