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重审中,受害人近亲属除了物质损失索赔之外,有权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湖南清源律师事务所谭云律师这样认为。
谭云律师表示,该点在2001年3月10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中有明确规定,该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他还说,就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的数额,目前国家法律无最高、最低限制,须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他还认为,受害人家属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要求追究肇事人的刑事责任,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刑法》等相关规定,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首先立案侦查,民事法庭无权直接处理。
谭云律师表示,受害人家属依法应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及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才能合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作者:刘怡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