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窦昆陈曙光)没有钱,也能打官司。6月8日,《湖北省法律援助办法》已由罗清泉省长签署,8月1日起将开始实施。
根据这个办法,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打官司者,可向当地司法厅(局)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且无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也可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15日内作出是否援助的决定。
今日上午9:30—11:30,本报“市民有约”栏目约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二处副处长张圣华、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朱德武,围绕法律援助有关问题解答读者问题,热线电话86786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