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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也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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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5日11:19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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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也要登记? 武汉一高校提出此议案被师生否定,最终改为提倡文明恋爱本报讯 结婚要登记,谈恋爱也要登记?这件发生在武汉市某高校的一项奇怪议案,终因师生们的全体反对而“胎死腹中”。 10月中旬,市内某高校学工处以便于管理为由,推出了一项草案“学生恋爱要登记”,并提请班主任们讨论通过,一下子引起了轩然大波,绝大多数老师表示强烈反对。 一位女班主任的发言颇具代表性:学生们大都已满18周岁,已经享有公民权利。况且到了这个年纪,恋爱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哪里管得住? 大多数同学听说此事后表示诧异:只有婚姻、年龄需要登记的,作为一种个人隐私怎么能够登记?学校这样做是在侵犯学生的人权。 更多同学认为,实行“恋爱登记”制度,怎么界定男女同学之间的正常友谊?假如学校真要搞这种荒唐的登记管理,那我们谁都不会承认恋爱的。 因师生反应强烈,该校学工处最终将“恋爱登记”改为“提倡文明恋爱”,反对不道德恋爱行为(婚前性行为),遂获全体一致通过。 (武汉晨报记者 尹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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