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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多措并举抑制住抗非典期间价格异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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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6月09日19:16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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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石家庄6月9日电 针对4月中旬抗非典以来部分商品价格出现的异常波动,河北省各级物价部门全力以赴,强化监管,省物价局先后以内部明电形式发出11个紧急通知,安排部署防非典时期的物价工作。由于应对及时,措施得力,与防治非典相关的副食品、药品、卫生材料等价格在出现波动后很快趋于稳定,价格上涨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4月17日,河北省物价部门开始对相关商品价格进行全面监控,要求各级物价部门每天上报一次与非典防治相关的商品及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情况。安国药材批发市场价格监测情况由安国市物价局直报省局。《监控报告》每天下午4点前准时报国家发改委和省委、省政府。各级价格举报中心保持全天畅通,并改电话录音为人工接听,保证了省局对各地价格异动情况的及时掌握。
对非典引起的部分商品价格异常波动,河北省物价局局长王海洋提出了“积极应对,把握时机,严格依法,遵守程序”的工作思路。按照这一思路,成立了价格异常波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建了政策制定、监测分析、监督检查三个工作系统。为有效应对和及时化解价格异常波动事件,根据价格异常波动事件的波及范围和缓急程度,他们将价格异常波动事件界定为明显、显著、严重三个级别,同时建立了三级报告制度和三级应急方案。
针对部分药品价格过猛上涨情况,河北省物价局对与非典防治相关的药品价格采取了两项干预措施:一是对按各种药方所配的中药,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二是对于销售其它与预防非典有关的药品(包括中药材、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属于政府定价的,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不得突破;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要维护在4月21日的价格水平上,不得乱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随后,该局又对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界定,要求生产、流通企业销售肉、蛋、菜、粮、油、糖、方便面和卫生洗涤等商品的价格,必须维持在内月份的平均价格水平上。4月份平均价格水平由各设区市物价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认定并公布。凡违反限价规定和干预措施的,均为哄抬价格行为,由各级物价部门依法严厉查处。重点查处造谣惑众、带头涨价、囤积居奇、情节恶劣的极少数违法经营者。
针对一些地方乱收消毒费的问题,该局规定非典防治期间,在与抗非典有关的公共场所进行强制性的卫生消毒,未经省物价局批准,一律不得收费。经设区市政府批准的临时疫情检查站点,对过境车辆进行疫情检查消毒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消毒费用。针对一些地方在对有关人员进行强制体检时乱收体检费问题,该局明确规定对从疫区返乡的民工、学生及有关人员进行强制体检,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已开始收费的,必须立即停止。并规定在防治“非典”期间,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出现疫情的地方进行强制普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针对一些小区乱收出入证费问题,该局又发文明确规定,物业小区、居民小区等人员集中的地方,消毒或控制出入证件等一律不得向居民收费。
5月中旬以来,部分预防非典药品和防护用品特别是中药材价格开始低于4月21日价格水平并出现大幅回落。4月24、25日部分市县出现的群众集中采购生活必需品势头,也从4月27日开始减弱,4月28日基本停止。部分市区蔬菜和鸡蛋价格在4月24、26日短暂上涨后,4月29日也恢复正常。目前全省粮、油、肉、蛋、菜等人民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价格平稳。(陈国琦 冯志生 郭嘉)来源:人民网 2003年6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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