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作重要讲话 黄华华作动员报告 本报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岳宗报道:6月16日至17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我省农村新一轮的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作动员报告,省委副书记欧广源主持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省领导卢钟鹤、蔡东士、钟阳胜、李容根、谢强华、宋海、王兆林;各地级以上市分管市委副书记、副市长,财政局长、农业局长;各县(市、区)委书记或县(市、区)长;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广州市、佛山市三水区、兴宁市、德庆县等试点单位在会上作了发言。 试点地区农民减负七成 会议认为,减轻农民负担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此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自2000年开始,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改革后试点地区共减了农民负担13亿元,减负比例高达70%,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广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是中央政策与我省实际相结合的结晶,是我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指南。 张德江在讲话中指出,中央决定进行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次革命性变革,受到亿万农民的拥护,意义十分深远。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我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推进依法治省,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 禁止将债务转嫁给农民 张德江强调,各地在整体推进、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的过程中,要突出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抓核心,坚决把农村负担减下来,下决心将全省农民的负担减轻50%以上,做到税改前有直接负担的农民户户减负。二是抓关键,积极推进配套改革。大力推进县、镇财税管理体制规范化;加大“并镇”、“并村”的力度,今年全省的并镇比例要达到15%以上;积极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做好“并校”工作。三是抓难点,妥善处理镇村负债和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做到“三个禁止”,即禁止发生新债,禁止通过向农民收费来还债,禁止将镇村债务转嫁到农民身上。四是抓根本,抓住税费改革带来降低农业成本的机遇,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全面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大发展。 农业税税率按6%执行 黄华华在讲话中指出,省委、省政府决定从7月1日开始整体推进我省的农村税费改革,是我省今年改革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目标,坚持原则。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总目标是“三个确保”,即确保农民负担得到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作,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坚持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统筹兼顾、配套改革、科学规范和简便易行四个基本原则,保证整个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是把握政策,扎实工作。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五取消,一改革,一种税”。“五取消”,即取消乡镇统筹、村提留、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对农民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取消农业税附加。“一改革”,即改革村级经费筹集和管理,实行村内事务“一事一议”制度。“一种税”,即对农民只征收农业税。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六项主要政策,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改革工作:合理确定农民的农业税负担,我省决定新的农业税税率按6%执行;稳步推进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两税”合并和免征“两税”附加的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的农村“一事一议”资金收付制度,实行上限控制,农民人均负担“一事一议”资金全年最高不得超过15元;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3亿元,重点帮助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4个市65个县(市)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合理安排农民直接补贴和五保户供养的费用;妥善解决农村教育的负债和镇村历史债务问题。三是配套改革,协调推进。重点是加快镇级机构改革,按质按量完成“并镇”任务,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计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欧广源在大会结束时作了小结,对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