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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婚检保护隐私权 未婚先孕不再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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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3日16:03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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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12月3日电(记者 黄玫 廖颖谊) 未婚先孕无须在婚检证明上注明,个人的隐私权切实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这是广东省卫生厅日前在答复省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时重申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婚检机构和有关人员的管理,提高婚检质量,广东省卫生厅正在起草《广东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对婚检机构和有关人员的管理,提高婚检质量。该厅将以地中海贫血为突破口,以婚前检查等工作为重点,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切实做到依法查验婚检证明均予登记结婚。
广东省卫生厅强调,广东省的计生政策、法规中没有规定婚检机构在婚检证明上注明未婚先孕,如果个别地区的计生部门有要求婚检机构在婚检证明上注明未婚先孕的做法的,当地婚检机构应予以制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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