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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四名医科生仅配一具尸体 遗体捐献亟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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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6日02:20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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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闫峥)昨天,协和医科大学自愿捐献遗体办公室接受了92岁高龄的付敬铭老先生的遗体。尽管协和医大能够在教学时保证每4名学生有一具尸体,但离理想教学要求还差很大一截。因此,有关人士呼吁,遗体捐献应该立法。今年1月12日,付敬铭老人因病去世,由于老人生前曾经进行过遗体捐献登记,他的子女按照老人的遗愿,在协和医科大学自愿捐献遗体办公室办理了相关手续。昨天,在捐献办公室进行了简单的捐献仪式。“姥爷临终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要把遗体捐献了,我们全力支持。”付老先生的外孙女告诉记者。据自愿捐献遗体办公室曹承刚主任介绍,从1999年5月起开始接受志愿捐献遗体工作以来,北京至今共有4000人进行了遗体捐献登记,其中一半的登记者已经办理了公证手续。但就实际接收情况来看,协和医科大学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实际接收的120余具遗体,仅能满足每4名学生一具尸体的医疗教学需要。曹主任表示,目前遗体捐献工作面临诸多障碍。一方面,有些志愿捐献者的子女害怕周围人议论,存在顾虑,以致坚决反对。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协和“遗体接受中心”或是某一方面的力量是不足以完成的。另一方面,由于“接受中心”的全部人员都是兼职的,负责运送捐献遗体的东郊殡仪馆和八宝山殡仪馆提供的也是公益服务,这使得遗体捐献接受中心根本没有能力应付一些特殊情况。同时,受经济条件的限制,“接受中心”目前还没有能力接受外地人口的遗体捐献,因为遗体的异地运输是难以解决的困难。曹先生告示记者,前不久他们刚刚接受了一名来自天津的捐献者的遗体,但运输费等各种费用算下来,花了近5000元,这对一年经费不过4万元的“接受中心”来说,无疑是难以承受的。但他强调:“我们一直都欢迎每一个前来登记的志愿者,因为能够登记表示愿意在死后捐献自己的身体,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在采访中曹先生还提到,不少捐献者临时改变主意,也使“接受中心”实际接受的遗体数量大大低于登记人数,所以许多专业人士期待正规法律条文的出台。在这方面,上海在全国作出了表率,1982年上海就率先建立了志愿捐献遗体接受站;18年后,上海又通过了第一部关于遗体捐献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不仅为志愿捐献遗体的接受单位提供了可行的依据与保护,更为遗体捐献者及他们的子女亲属提供了依据与保护,但这是一个暂行条例;与上海相比较,今年3月1日,山东即将施行《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这可以说是全国首例关于遗体捐献的正式法规,它使遗体的志愿捐献成为真正公开、合法、普及的一种社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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