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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重大撞船事故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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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5日04:47 人民网-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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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稽查人员奋力施救减少事故损失
本报讯 (记者曾玉娟)昨日从苏中兴化传来最新消息,1月6日9时许,该市城东车路河水域发生的重大撞船事故造成22人落水、6人死亡,经地方联合工作组调查,弄清事故真相。这起由山东省微山县高楼航运公司运输船和兴化市垛田镇张皮村村民邵勇自备船在航行中相撞酿成的惨祸,纯属偶发性事故,双方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兴化地方海事处工作人员在事发第一时间迅速赶往现场施救,为减少这起事故损失作出了积极努力。
连日来,兴化市委、市政府以关爱人民生命的高度责任感,以最快速度投入精兵强将,组织抢救受害群众,进行耐心和细致的思想工作。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及时依法调查取证,广泛听取肇事船只驾乘人员、河岸上目击群众意见,采用技术手段现场勘察,约请专业人员共同分析等,掌握了事故认定的大量第一手材料。
调查认为,1月6日9时许,兴化城东车路河水域发生的重大撞船事故,当事人一方为垛田镇张皮村一组村民邵勇驾驶6吨农用水泥挂浆船由张皮村开往兴化,船上搭乘的成年人21人,属违章载人运输,该船行至省级航道与由西向东的鲁济宁挂1132重载熟料运输船相遇,由于两船均疏于了望,造成紧迫局面,无法采取避让措施,导致农用船左侧后梢与运输船左船头相撞,农用船不堪重负侧翻,使乘员全部落水。事故发生后,最先投入抢救的是事故现场周边的小划船与运输船主,其中兴化市昭阳镇野行村村民沈有田、杨金元、孙友芳(女)3人的两条小划船最为奋力,相继救起7名落水群众。兴化地方海事处两艘巡航艇接到群众报告,事发后5至10分钟赶到现场施救,其中苏海巡M10号艇抢先赶到,立即救起仍在水中呼救的一名群众,并且询问农用船主邵勇,船上有无小孩,仍有多少人在水中。苏海巡M11号艇赶到时,救起了一只脚露在水面挣扎的妇女。随后,两艇协同组织小划船立即将失事农船拉重复位,拆除后仓棚,拉出仓中4名受害妇女,由120救护车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据了解,事故发生的当天下午,兴化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向全市通报事故,要求各级、各有关方面严查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本报此前报道中“大铁船在被水上稽查人员追赶时,撞上一艘农民自备船”有误,谨向兴化地方海事工作人员致歉。)
《江南时报》 (2003年01月15日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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