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纠纷“天通苑”名称引爆商标权诉讼
2002年8月25日07:46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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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锋
最近又一起房地产公司与业主之间的诉讼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不过这一次不再是类似物业公司动手打人的新闻。而是发生在网络时代的网络纠纷,这使得北京顺天通公司(经济适用房“天通苑”的开发商)的这次商标权诉讼更带有了时尚的味道。
2002年7月10日,北京顺天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北京光环交互科技发展公司侵犯其商标权。顺天通公司在诉状中称,“天通苑”为顺天通公司的注册商标,被告光环公司注册的域名WWW.tty.com.cn以“天通苑业主联合网”作为标识,使人误以为是天通苑(顺天通公司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名称)设立的,故有大量人士访问此网,并在网上发布大量失实文字,误导社会公众,严重损害了天通苑开发商———顺天通公司的形象,并给其商业信誉造成了恶劣影响。为此,顺天通公司认为被告光环公司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五条,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应停止使用原告注册的商标“天通苑”,并公开赔礼道歉。
记者登录WWW.tty.com.cn时,发现其内容都是有关天通苑小区的内容,设置的栏目大致有“天通新闻”、“出入平安”、“综艺频道”、“互通有无”、“维权话题”,内容有业主之间装修经验介绍、装修材料选购指南、交通问题,也有业主之间通过帖子的交流。该网创设人甜猫(网名)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他作为天通苑小区的一名业主,创立该网站就是为广大天通苑业主提供一个网上交流的平台,纯粹是公益行为,根本不是商业运作,网站的维持靠他和几位版主自己掏腰包,另有一部分网页广告费也全部用来打理网站。现注册用户达6700多人,同时在线接近300人。甜猫说,本案没有把他列为被告,而是把他所就职的公司列为被告,原因是当初注册域名是借用了就职单位———北京光环交互科技公司的名义注册,实则该网与自己的单位毫无关系。至于作为业主注册“天通苑业主联合网”并不构成商标侵权,原告的理由和主张不能成立。“天通苑”作为注册商标仅在房地产等注册领域具有排他性,利用它注册网络域名不构成侵权。另外业主设立自己的网站,本身就是为方便广大天通苑业主、维护自己的权益,至于对自己家园的必要监督也是必需的。
针对本案涉及的商标权问题,记者采访了我国著名知识产权专家、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知识产权中心主任郑成思研究员。郑成思指出:业主注册的“天通苑业主联合网”本身与顺天通公司注册的“天通苑”商标无任何商业竞争关系,因为“业主联合网”代表住房群体,注册商标“天通苑”代表了卖房单位的利益,双方不存在商标注册领域范围内的商业竞争,甚至双方利益是一致的,因为卖房的、买房的都想把天通苑家园建设好,故此“天通苑业主联合网”不存在商标侵权问题。但如果是驰名商标,其保护的范围就要扩大,如果你搞个“柯达网”,就构成了商标侵权,因为柯达(胶卷)是世界驰名商标,就本案而言“天通苑”仅是北京的一处经济适用房而已,以其命名的商标显然不具有驰名商标的要件。故此,“天通苑业主联合网”不牵涉驰名商标问题,本案仅考虑有无存在竞争因素即可。另外,如果顺天通公司以“天通苑”注册域名,他人在网络上也可用“天通苑”三个字注册,只要名称不重复。这种不重复,可能仅仅表现在一个标点的区别,那么即使这样双方在网上也互不妨碍。
据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在做开庭前准备,本报将追踪报道该案的进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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